复方感冒灵颗粒
呼吸系统用药
复方感冒灵颗粒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感冒灵颗粒
汉语拼音:Fufang Ganmaoling Keli
成份
山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规格
每袋装14克(含原药材25克;含对乙酰氨基酚168毫克)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立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镀铝复合膜包装,14克x9袋/盒,14克x10袋/盒,14克x12袋/盒
有效期
30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3-B-2384-97-2017)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022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23年9月22日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邮政编码:530031
电话号码:0771-4818318(销售) 0771-4885986(质量)
E-mail: gxweiwei1118@126.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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